(3)有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合伙協議生效后,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的規定繳納出資。合伙人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也可以用勞務出資。合伙人的勞務出資形式是有別于公司出資形式的重要不同之處。合伙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委托法定評估機構評估。東奧中級會計職稱編輯“娜寫年華”發布。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其評估辦法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并在合伙協議中載明。合伙人應當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履行出資義務。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需要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應當依法辦理。
。4)有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在其名稱中標明“普通合伙”字樣,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應當在其名稱中標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樣,合伙企業的名稱必須和“合伙”聯系起來,名稱中必須有“合伙”二字。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合伙企業的設立登記
(1)申請人向企業登記機關提交相關文件。該類文件有:①全體合伙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②合伙協議書;③全體合伙人的身份證明;④全體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書;⑤全體合伙人對各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⑥經營場所證明;⑦其他法定的證明文件。
此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合伙企業須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合伙協議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還應當提交全體合伙人的委托書。
。2)企業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合伙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合伙企業的成立日期。合伙企業領取營業執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業名義從事合伙業務。
合伙企業設立分支機構,應當向分支機構所在地的企業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自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起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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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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