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第八章“相關法律制度”第四節重點精講:政府采購法律制度,本節內容主要介紹政府采購當事人。
【“政府采購當事人”相關知識點】
1.政府采購當事人
【重點精講】:政府采購當事人
1.采購人
采購人是指依法進行采購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不包括企業。
2.供應商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組成一個聯合體,以一個供應商的身份共同參加政府采購。聯合體各方應當共同與采購人簽訂采購合同,就采購合同約定的事項對采購人承擔“連帶責任”。
3.采購代理機構
(1)采購代理機構是根據采購人的委托辦理采購事宜的非營利事業法人。
(2)采購人采購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必須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
(3)采購未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政府采購項目,可以自行采購,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在委托的范圍內代理采購。
(4)納入集中采購目錄屬于通用的政府采購項目的,應當委托集中采購機構代理采購;屬于本部門、本系統有特殊要求的項目,應當實行部門集中采購;屬于本單位有特殊要求的項目,經省級以上政府批準,可以自行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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