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中級會計職稱頻道提供:本篇為2015年《經濟法》答疑精選:有關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的疑問。
【原題】:多項選擇題
甲企業2013年利潤總額為2000萬元,工資薪金支出為1500萬元。下列支出中,允許在計算2013年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的有( )。
A.公益性捐贈支出200萬元
B.職工福利費支出160萬元
C.職工教育經費支出40萬元
D.撥繳的工會經費35萬元
正確答案:AB
知識點:稅前扣除項目及標準
答案解析:(1)選項A:公益性捐贈支出稅前扣除限額=2000×12%=240(萬元),實際發生200萬元未超過扣除限額,準予全額稅前扣除;(2)選項B: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限額=1500×14%=210(萬元),實際發生160萬元沒有超過扣除限額,準予全額稅前扣除;(3)選項C: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限額=1500×2.5%=37.5(萬元),實際發生40萬元,超過扣除限額,稅前準予按限額扣除37.5萬元;(4)選項D:撥繳的工會經費稅前扣除限額=1500×2%=30(萬元),實際發生35萬元,超過扣除限額,稅前應按限額扣除30萬元。
【學員提問】
老師你好,職工教育經費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是額度多可以留著結轉還是黃老師在講解時所說不夠抵的職工教育經費可于以后抵減呢?另一個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是否也是這樣的規定?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是的,在此職工教育經費和廣告費與業務宣傳費都是這樣的,當年超過扣除限額部分可以結轉以后納稅年度結轉。在此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抵扣老師舉個例子說明一下:
如,2012年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總額100萬元,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6萬元。那么當年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100*2.5%=2.5萬元,那么結轉以后年度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6-2.5=3.5萬元。
2013年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總額150萬元,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2萬元。那么2013年職工教育經費扣除限額=150*2.5%=3.75萬元,那么在扣除2013年當年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2萬元以后,扣除限額還有余額=3.75-2=1.75萬元,那么用這剩下的1.75萬元來繼續抵扣2012年度結轉過來的沒有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3.5萬元,抵扣后,還有3.5-1.75=1.75萬元沒有抵扣,繼續結轉到以后納稅年度扣除;只要以后納稅年度當年該項扣除限額在扣除了當年實際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后還有余額的話,那么就可以用該余額繼續抵扣以前年度未扣除的職工教育經費。黃老師在此講的是這個意思。請您結合以上例子再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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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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