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紀念"】本篇文章和大家一起學習的是中級《經濟法》中的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概述。內容包括企業所得稅的概念、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的征收范圍。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概述
一、企業所得稅的概念
企業所得稅,是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所得稅。
二、我國企業所得稅的歷史沿革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屆全國人大第5次會議通過了《企業所得稅法》,其《實施條例》于2007年11月28日由國務院通過。
三、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是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負有納稅義務的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
依照中國法律、行政法規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適用《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包括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組織。
四、企業所得稅的征收范圍
企業所得稅的征收范圍,是符合《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納稅人所取得的應納稅所得。
(一)所得的類型
1.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1)生產、經營所得,是指從事物質生產、交通運輸、商品流通、勞務服務以及經國家主管部門確認的其他盈利事業取得的合法所得,還包括衛生、物資、供銷、城市公用和其他行業的企業,以及一些社團組織、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開展多種經營和有償服務活動,取得的合法經營所得;
(2)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營業外收益等所得以及企業解散或破產后的清算所得。
2.在業經營所得和清算所得
(1)在業經營所得,是指納稅人在開業經營時賬冊上所記載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
(2)清算所得,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減除資產凈值、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后的余額。
(二)所得來源的確定
1.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則確定:
(1)銷售貨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動發生地確定;
(2)提供勞務所得,按照勞務發生地確定;
(3)轉讓財產所得,不動產轉讓所得按照不動產所在地確定,動產轉讓所得按照轉讓動產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4)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業所在地確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企業或者機構、場所所在地確定,或者按照負擔、支付所得的個人的住所地確定;
(6)其他所得,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
2.企業在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時,其境外營業機構的虧損不得抵減境內營業機構的盈利。
3.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5年內不論是盈利或虧損,都作為實際彌補期限計算。這里所指虧損,是指企業財務報表中的虧損額經主管稅務機關按稅法規定核實調整后的金額。虧損彌補期限是自虧損年度報告的下一個年度起連續5年不間斷地計算。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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