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紀念"】2013年中級會計職稱第一輪備考已開始,學員們要進入學習狀態了,小編每天會發布一些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的重要知識點,供學員們參考。
所屬章節: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濟法》第六章增值稅和消費稅法律制度的第四節消費稅法律制度的主要內容的內容
本知識點內容導航:消費稅是對少數特定消費品選擇征收的一種商品稅,應稅消費品的購買者一般都具有較高的稅收負擔能力
正文:消費稅的減免、退補
(一) 消費稅的減免
消費稅是對少數特定消費品選擇征收的一種商品稅,應稅消費品的購買者一般都具有較高的稅收負擔能力。因此,除了極少數特殊情況外,消費稅一般不給予減免稅優惠。消費稅的稅收減免,主要有以下兩種情形:
1. 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免征消費稅。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2.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二) 消費稅的退稅
在消費稅的退稅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情形:
1. 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如因質量等原因由購買者退回時,經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退還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
2. 納稅人出口按規定可以免稅的應稅消費品,在貨物出口后,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手續。
計算出口應稅消費品應稅消費稅的稅率或單位稅額,按照《消費稅稅目稅率(稅額)表》執行。這是消費稅退(免)稅與增值稅退(免)稅的重要區別。當出口的貨物是應稅消費品時,其退還增值稅要按規定的退稅率計算,而其退還消費稅則按應稅消費品所適用的消費稅稅率計算。出口應稅消費品退(免)消費稅有以下三種情況:出口免稅并退稅、出口免稅但不退稅、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外貿企業從生產企業購進貨物直接出口或受其他外貿企業委托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稅款,分以下情況計算:
(1) 屬于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應按照外貿企業從工廠購進貨物時征收消費稅的價格計算應退稅款。
其計算公式為:應退稅款 = 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稅率
(2) 屬于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應按照貨物購進和報關出口的數量計算應退稅款。
其計算公式為:應退稅款 = 出口數量×單位稅額
(三) 消費稅的補稅
消費稅的補稅,與出口退稅制度相關。
出口的應稅消費品辦理退稅后,發生退關,或者國外退貨進口時予以免稅的,報關出口者必須及時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補繳已退的消費稅稅款。
納稅人直接出口的應稅消費品辦理免稅后,發生退關或者國外退貨,進口時已予以免稅的,經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暫不辦理補稅,待其轉為國內銷售時,再申報補繳消費稅。
出口應稅消費品同時涉及退(免)增值稅和消費稅,且增值稅與消費稅的退(免)范圍、程序、管理等方面都是較為一致的,但應退消費稅額應按照消費稅的法定稅率(稅額)執行,這與應退增值稅額適用比法定增值稅稅率更低的出口退稅率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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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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