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練習題:信息披露制度
多項選擇題
根據《證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應當發布臨時報告的情形有( )。
A. 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B. 公司的總會計師發生變動
C. 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D. 公司增資的決定
【正確答案】A. C
【答案解析】 根據規定,上市公司應當發布臨時報告的情形是:當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公司減資、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據此,公司的總會計師發生變動不需要發布臨時報告,公司增資的決定,應當發布招股說明書等發行公告,而非臨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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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jiy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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