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練習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律制度
單項選擇題
國內企業甲與外國投資者乙共同投資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丙,其中甲出資60%,乙出資40%;投資總額為400萬美元。下列有關甲、乙出資額的表述中,符合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 甲至少應出資240萬美元,乙至少應出資160萬美元
B. 甲至少應出資126萬美元,乙至少應出資84萬美元
C. 甲至少應出資120萬美元,乙至少應出資80萬美元
D. 甲至少應出資168萬美元,乙至少應出資112萬美元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300萬美元以上至1 000萬(含1 0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1/2,其中投資總額在42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210萬美元。因此,甲至少應出資:210×60% = 126(萬美元);乙至少應出資:210×40% = 84(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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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jiy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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