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預習練習題:違反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法律責任
單項選擇題
張某于2006年3月成立一家個人獨資企業。同年5月,該企業與甲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根據合同,該企業應于同年8月支付給甲公司貨款15萬元,后該企業一直未支付該款項。2007年1月該企業因故解散。2009年5月,甲公司起訴張某,要求張某償還上述15萬元債務。下列有關此事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因該企業已經解散,甲公司的債權已經消滅
B. 甲公司可以要求張某以個人財產承擔15萬元的債務
C. 甲公司請求張某償還債務已超過訴訟時效,其請求不能得到支持
D. 甲公司請求張某償還債務的期限應于2009年1月屆滿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個人獨資企業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原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但債權人在5年內未向債務人提出償債請求的,該責任消滅。據此,張某的個人獨資企業解散后,其對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償還責任,甲公司有權請求張某償還債務的期限應于2012年1月屆滿,故A、C、D三項表述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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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jiy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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