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借款——2025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預習階段考點
學習不是簡單的重復,而是深入理解和創新的過程。2025年中級會計考試備考中,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整理了《財務管理》預習相關內容,相信每一頁預習的內容,都是你通往夢想的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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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籌資管理(上)】
銀行借款
星級:★★
難度:易
歷年:客觀題
一、銀行借款的種類
擔保貸款
聚焦點
項目 | 抵押 | 質押 |
是否轉移財產占有 | 不轉移 | 轉移 |
標的物是否包括不動產 | 包括 | 不包括 |
二、長期借款的保護性條款
1.例行性保護條款--例行常規的條款
①定期向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提交財務報表;
②保持存貨儲備量,不準在正常情況下出售較多的非產成品存貨;
③及時清償債務;
④不準以資產作其他承諾的擔保或抵押;
⑤不準貼現應收票據或出售應收賬款,以避免或有負債等。
2.一般性保護條款--對資產的流動性及償債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條款
①保持企業的資產流動性:要求企業需持有一定最低額度的貨幣資金及其他流動資產,一般規定了企業必須保持的最低營運資金數額和最低流動比率數值;
②限制企業非經營性支出:如限制支付現金股利、購入股票和職工加薪的數額規模;
③限制企業資本支出的規模:控制企業資產結構中的長期性資產的比例;
④限制公司再舉債規模:目的是防止其他債權人取得對公司資產的優先索償權;
⑤限制公司的長期投資:如規定公司不準投資于短期內不能收回資金的項目,不能未經銀行等債權人的同意而與其他公司合并等。
3.特殊性保護條款--針對某些特殊情況而出現在部分借款合同中的條款
①要求公司的主要領導人購買人身保險;
②借款的用途不得改變;
③違約懲罰條款等。
聚焦點:例行性、一般性和特殊性保護條款結合使用,將有利于全面保護銀行等債權人的權益。
但借款合同是經雙方協商后決定的,其最終結果取決于雙方談判能力的大小,而不是完全取決于銀行等債權人的主觀愿望。
三、銀行借款的籌資特點
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銀行借款相關內容。考生們要合理安排時間,充分利用預習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 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劉艷霞老師24年《財務管理》基礎階段課程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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