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工作的組織_2021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必備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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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預算工作的組織
【所屬章節】
第三章 預算管理
【知識點】預算工作的組織
預算工作的組織
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由公司董事會制訂,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方可執行。
預算工作的組織包括決策層、管理層、執行層和考核層,具體如下:
(一)企業董事會或類似機構應當對企業預算的管理工作負總責。企業董事會或者經理辦公會可以根據情況設立預算委員會或指定財務管理部門負責預算管理事宜,并對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
(二)企業可設置預算管理委員會等專門機構組織監督預算管理工作。該機構的主要職責包括:審批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政策,審議年度預算草案或預算調整草案并報董事會等機構審批,監控、考核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并向董事會報告,協調預算編制、預算調整及預算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等。
(三)企業財務管理部門具體負責企業預算的跟蹤管理,監督預算的執行情況,分析預算與實際執行的差異及原因,提出改進管理的意見與建議。
(四)企業內部生產、投資、物資、人力資源、市場營銷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預算編制、執行、分析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參與企業預算委員會的工作,并對本部門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五)企業所屬基層單位是企業預算的基本單位,在企業財務管理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本單位現金流量、經營成果和各項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控制、分析工作,接受企業的檢查、考核。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預算的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田明老師《財務管理》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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