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存收益_2021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預習知識點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層之臺,起于壘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2021年中級會計師備考正在進行中,希望大家能踏踏實實備考!
【內容導航】
留存收益的性質
留存收益的籌資途徑
留存收益籌資的特點
【所屬章節】
第四章籌資管理(上)
【知識點】留存收益
留存收益
(一)留存收益的性質
從性質上看,企業通過合法有效的經營所實現的稅后凈利潤,都屬于企業的所有者。因此,屬于所有者的利潤包括分配給所有者的利潤和尚未分配留存于企業的利潤。
(二)留存收益的籌資途徑
1.提取盈余公積金。盈余公積金,是指有指定用途的留存凈利潤。盈余公積金提取的基數是抵減年初累計虧損后的本年度凈利潤。盈余公積金主要用于企業未來的經營發展,經投資者審議后也可以用于轉增股本(實收資本)和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盈余公積金不得用于以后年度的對外利潤分配;
2.未分配利潤。未分配利潤,是指未限定用途的留存凈利潤,可以用于企業未來經營發展、轉增股本(實收資本)、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以后年度利潤分配。
(三)留存收益籌資的特點
1.不用發生籌資費用;
2.維持公司的控制權分布;
3.籌資數額有限。
注:以上中級會計考試知識點選自田明老師2020年《財務管理》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