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財務管理》高頻考點:融資租賃(2)
[小編“娜寫年華”]本篇為2014中級會計職稱考試之《財務管理》第四章“籌資管理(上)”第二節高頻考點精講:債務籌資,本節內容主要介紹融資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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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分析】
考頻:★★
2012年、2013年單選
【本節目錄】
1.租賃的基本特征
2.租賃的分類
3.融資租賃的基本程序與形式
4.融資租賃租金的計算
5.融資租賃的籌資特點
【高頻考點】:融資租賃
(三)融資租賃的基本程序與形式
1.融資租賃的基本程序
(1)選擇租賃公司,提出委托申請。當企業決定采用融資租賃方式以獲取某項設備時,需要了解各個租賃公司的資信情況、融資條件和租賃費率等,分析比較選定一家作為出租單位。然后,向租賃公司申請辦理融資租賃。
(2)簽訂購貨協議。由承租企業和租賃公司中的一方或雙方,與選定的設備供應廠商進行購買設備的技術談判和商務談判,在此基礎上與設備供應廠商簽訂購貨協議。
(3)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企業與租賃公司簽訂租賃設備的合同,如需要進口設備,還應辦理設備進口手續。租賃合同是租賃業務的重要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可分為一般條款和特殊條款兩部分。
(4)交貨驗收。設備供應廠商將設備發運到指定地點,承租企業要辦理驗收手續。驗收合格后簽發交貨及驗收證書交給租賃公司,作為其支付貨款的依據。
(5)定期交付租金。承租企業按租賃合同規定,分期交納租金,這也就是承租企業對所籌資金的分期還款。
(6)合同期滿處理設備。承租企業根據合同約定,對設備續租、退租或留購。
2.融資租賃的基本形式
(1)直接租賃。直接租賃是融資租賃的主要形式,承租方提出租賃申請時,出租方按照承租方的要求選購,然后再出租給承租方。
(2)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由于急需資金等各種原因,將自己資產售給出租方,然后以租賃的形式從出租方原封不動地租回資產的使用權。在這種租賃合同中,除資產所有者的名義改變之外,其余情況均無變化。
(3)杠桿租賃。杠桿租賃是指涉及承租人、出租人和資金出借人三方的融資租賃業務。一般來說,當所涉及的資產價值昂貴時,出租方自己只投入部分資金,通常為資產價值的20%~40%,其余資金則通過將該資產抵押擔保的方式,向第三方(通常為銀行)申請貸款解決。租賃公司然后將購進的設備出租給承租方,用收取的租金償還貸款,該資產的所有權屬于出租方。出租人既是債權人也是債務人,如果出租人到期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資產所有權則轉移給資金的出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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