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財務管理》高頻考點:相關關系人的利益沖突與協調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分享的是中級《財務管理》中的高頻考點:相關關系人的利益沖突與協調。
【考情分析】
考頻:★★
2008年單選、2010年單選
相關關系人的利益沖突與協調
將相關者利益最大化作為財務管理目標,其首要任務就是要協調相關者的利益關系,化解他們之間的利益沖突。
(一)所有者與經營者利益沖突的協調
經營者和所有者的主要利益沖突,就是經營者希望在創造財富的同時,能夠獲取更多的報酬、更多的享受;而所有者則希望以較小的代價(支付較少報酬)實現更多的財富。
為了協調這一利益沖突,通常可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解聘:這是一種通過所有者約束經營者的辦法。所有者對于經營者予以監督(比如派財務總監),如果經營者績效不佳,就解聘經營者。
2.接收:這是一種通過市場約束經營者的辦法。如果經營者決策失誤,經營不力,績效不佳,該企業就可能被其他企業強行接收或吞并,相應經營者也會被解聘。
3.激勵:激勵就是將經營者的報酬與其績效直接掛鉤。激勵通常有兩種方式:
(1)股票期權。它是允許經營者以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本企業股票。
(2)績效股。它是企業視其績效大小給予經營者數量不等的股票作為報酬。
(二)所有者與債權人的利益沖突協調
首先,所有者可能要求經營者改變舉債資金的原定用途,將其用于風險更高的項目,這會增大償債風險。其次,所有者可能在未征得現有債權人同意的情況下,要求經營者舉借新債,因為償債風險相應增大,從而致使原有債權的價值降低。
所有者與債權人的上述利益沖突,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限制性借債
債權人通過事先規定借債用途限制、借債擔保條款和借債信用條件。(保護債權人自己)
2.收回借款或停止借款
當債權人發現企業有侵蝕其債權價值的意圖時,采取收回債權或不再給予新的借款的措施,從而保護自身權益。
責任編輯:紀念
- 上一個文章: 2013年《財務管理》高頻考點:財務管理目標
- 下一個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