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9年中級會計考試實行考后審核的方式
上海2019年中級會計第一階段報名時間:2019年3月11日10:00開始至3月15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2019年3月25日10:00開始至3月31日24:00結束。上海市將繼續實行“報名承諾、考后審核”制。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計算時間為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前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會計考試。
二、其他事項
(一)為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及會計誠信體系建設,本市繼續實行“報名承諾、考后審核”制。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報名條件簽署承諾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為嚴肅考試紀律,全國會計考辦和本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于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并組織專家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判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定追加處理。
(三)報考人員可撥打以下咨詢電話或各區咨詢服務點電話咨詢。也可關注“上海會計之窗”微信公眾號,及時獲得相關考試信息。
咨詢電話:63770882、63188029、63188356、63188335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7:00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中級會計師頻道提供的以上中級會計資格審核等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