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考點:勞動法律責任形式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wzq2018-09-20 14:58:55
中級經濟師考試備考期間的心態調整對于考試來說非常重要,考生們在平日里要多鼓勵自己,暗示自己一定可以成功。為了幫助大家學習,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人力資源管理》科目知識點,供大家檢測。
【內容導航】
勞動法律責任形式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人力資源管理》科目第十八章 法律責任與行政執法
【知識點】勞動法律責任形式
勞動法律責任形式
特點 | (1)以違法行為存在為前提 |
(2)以法律制裁為必然后果 | |
(3)由國家強制保證實施 | |
(4)由國家特別授權的機關來執行 | |
行政責任 | (1)行政處罰:警告、責令改正、責令停止、查封、吊銷執照、行政拘留等 |
(2)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等 | |
民事責任 | (1)違反勞動合同及有關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及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 |
(2)損害勞動者或用人單位權利的民事責任 | |
刑事責任 | (1)最嚴厲的一種法律責任,具有強制力 |
(2)只能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對他人實施,否則也將追究法律責任 |
大家要堅持下去不要松懈,希望大家以最佳的狀態迎接2018年中級經濟師考試,考生們記得也要關注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知識點內容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