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考點:工傷認定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王子琪2018-08-24 13: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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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工傷認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人力資源管理》科目第十七章 社會保險
【知識點】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
(一)認定范圍 |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視同工傷 |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
(二)不認定工傷的范圍 |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者自殺的 |
(三)工傷認定申請 | 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30日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
東奧小編會在考試之前持續為大家更新中級經濟師人力資源知識點匯總內容,也希望大家能夠堅持積累和學習,爭取考試輕松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