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房產稅"詳解
2018各地區中級經濟師考試報名通告早已下發,部分省份報名仍在進行中,希望大家抓緊時間報名。最近港媒爆出的截圖使“房產稅”再次甚囂塵上,不少學員都在疑惑此“房產稅”與《財政稅收專業知識與實務》科目(以下簡稱《財稅》)中的“房產稅”有何聯系。在此東奧小編咨詢了馬小新老師,快來看看老師是如何回復的吧,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所幫助。
港媒所爆“房產稅”是指針對住房征收房產稅,而在中級經濟師考試中,《財稅》教材與此相關內容只有一句:“上海、重慶作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城市,已公布各自的房產稅改革試點方案細則,并于2011年1月28日起實施。”且就目前情形來看,住房房產稅征收進展并不順利。
雖然此熱點不是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考試的要點內容,卻并不意味著作為中級經濟師備考的您可以忽略“房產稅”的重要性。根據近幾年考試情況來看,“房產稅”是第六章《其他稅收制度》中十余小稅種中考察分值最高的考點之一,僅2017年考試就占到6分的分值(第六章總共考察17分)。
接下來,一起來看“房產稅”的主要考察內容:
一、房產稅的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1. 納稅人
房產稅以在征稅范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納稅人。
納稅人的具體規定見下表:
類型 | 納稅人 |
產權屬國家所有的 | 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 |
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 | 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
產權出典的 | 由承典人納稅(所有人無權支配) |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 | 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
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 | 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
無租使用其他房產的 | 由房產使用人納稅 |
融資租賃的房產 | 由承租人按照房產的余值繳納房產稅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
2. 征稅范圍
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不包括農村。(重點)
【單選題】下列房產中,不屬于房產稅征稅范圍的是( )。(2017年)
A.位于城市的房產
B.位于縣城的房產
C.位于農村的房產
D.位于建制鎮的房產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房產稅征稅的范圍。《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房產稅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征收。
【單選題】甲在北京有一套商鋪,轉賣給乙,乙在上海居住,臨時將商鋪交給丙居住使用,目前該商鋪房產納稅人是( )。
A.甲
B.乙
C.丙
D.乙和丙
【答案】C
【解析】本題考察房產稅的納稅人,甲將商鋪賣于乙,則房屋產權歸乙所有,但是由于產權所有人乙在上海居住,不在房屋所在地(北京),因此應由房產使用人丙納稅。
二、房產稅的稅率
房產稅稅率需要同學們準確記憶,考試時候不會給你哦~
1.從價計征 (經營自用) | 依據房產計稅余值計稅的,稅率為1.2% |
2.從租計征(出租) | 依據房產租金收入計稅的,稅率為12% |
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
【提示】自2016年5月1日起,房屋出租的,計征房產稅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
三、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房產稅的計算要求同學們準確掌握,是考試的重點內容。
計稅方法 | 計稅依據 | 稅率 | 計稅公式 |
從價 (經營自用) | 房產計稅余值 | 年稅率1.2% | 全年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原值減除率)×1.2% |
從租 (出租) | 租金收入 | 12%或4%(個人出租住房) | 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或4% |
【提示】
1. 其中“原值減除率”題目中會準確給出,不需要考試計算。
2. 房產稅從價計征時稅率1.2%為“年”稅率,如需求“月”稅率需除以12個月。
2. 在從租計征中,出租房產的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在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教材例題6-2】某公司與另一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租出一套房產,租賃期為一年,其中,合同約定第一個月為免租期,租金共為10萬元,房產原值200萬元。試計算該公司當年應繳納的房產稅(注:該省房產原值一次扣除30%后的余值計算)。
【解析】該企業房產應交稅額=10×12%+200×(1-30%)×1.2%/12=1.34(萬元)
四、房產稅的減免
房產稅的減免共9項,單選題、多選題、案例題均可能花式考到,請大家準確掌握。
1. 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房產;
2. 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房產;
但對經費來源實行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應照章征收房產稅;
3. 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跡自用的房產;
4. 個人擁有的非營業用房產;
5. 對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含國家外匯管理局)所屬分支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6. 2011年至2020年為支持國家天然林資源保護二期工程的實施,對天然林二期工程免征房產稅。
7. 對按政府規定價格出租的共有住房和廉租房、暫免征收房產稅;
8. 不在開征地區范圍內的工廠、倉庫,不應征收房產稅;
9. 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房產(14項)
(1)企業辦的各類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2)經有關部門鑒定,對毀損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險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產稅。
(3)自2004年8月1日起,對軍隊空余房產租賃收入暫免征收房產稅。
(4)凡是在基建工地為基建工地服務的各種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辦公室、食堂、茶爐房、汽車房等臨時性房屋,在施工期間,一律免征房產稅。
(5)納稅人因房屋大修導致連續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間免征房產稅,免征稅額由納稅人在申報繳納房產稅時自行計算扣除。
(6)納稅單位與免稅單位共同使用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劃分,分別征收或免征房產稅。
(7)老年服務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8)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疾病控制機構和婦幼保健機構等衛生機構自用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9)對高校后勤實體免征房產稅。
(10)對郵政部門坐落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以外的房產,劃分清楚的,不再征收房產稅;
(11)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出售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12)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結束,對向“三北”地區居民供熱而收取采暖費的供熱企業,為居民供熱所使用的廠房免征房產稅。(新增)
(13)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對專門經營農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包括自有和承租)的房產,暫免征收房產稅。對同時經營其他產品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使用的房產、土地,按其他產品與農產品交易場地面積的比例確定征免房產稅。(新增)
(14)自2016年1月1日起,國家機關、軍隊、人民團體、財政補助事業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擁有的體育場館,用于體育活動的房產,免征房產稅。
對企業擁有并運營管理的大型體育場館,用于體育活動的房產,減半征收房產稅。
【單選題】經財政部批準可以免征房產稅的是( )。
A.正在使用的危險房屋
B.因維修停用3個月的房屋
C.在農村設立的倉庫
D.婦幼保健機構自用的房屋
【答案】D
以上是馬小新老師關于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房產稅”考點的詳細講解,您看明白了嗎?距離2018中級經濟師考試時間越來越近,大家一定要積極備考避免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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