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師職稱可申辦北京工作居住證
北京中級經濟師考生注意啦!根據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申請相關內容可知,持有中級經濟師職稱證書可以申辦北京工作居住證,相關內容快隨東奧小編一同了解一下吧!
一、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條件
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需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所學專業或崗位屬于本市急需專業或崗位,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可申請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1)符合規定條件的申報單位連續聘用滿6個月以上;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并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相當資格、資質;
(3)在本市有固定住所;
(4)男性不超過60周歲,女性不超過55周歲。
二、辦理程序
申請人向聘用單位申請,由聘用單位向其所在區人力社保局申請,區人力社保局審核合格報市人才工作局審批;市人才工作局審批通過后由區人力社保局制作證件反饋聘用單位,由聘用單位將證件交申請人。
三、報送材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或其它類型單位的相應文件證明(未實行“三證合一”的,還須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
2、工作居住證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辦理報告;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合法穩定住所證明;
5、聘用(勞動)合同;
6、在申請單位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
8、誠信聲明;
9、隨往配偶的,需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及配偶在京工作的勞動合同原件、復印件;
10、隨往子女系戶籍地計生政策范圍內生育的,須提供出生醫學證明;違反計生政策超生的,須提供所有隨往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及其它可證明其與申請人有直系血緣關系的相關材料;
11、其它有關材料。
附表:1.中級(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序號 | 系列 | 高級職稱 | 中級職稱 | |
正高 | 副高 | |||
1 | 高教教師 | 教授 | 副教授 | 講師 |
2 | 自然科學研究 | 研究員 | 副研究員 | 助理研究員 |
3 | 社會科學研究 | 研究員 | 副研究員 | 助理研究員 |
4 | 衛生專業技術人員 | 主任醫師(藥師、護師、技師) | 副主任醫師(藥師、護師、技師) | 主治醫師(主管藥師、主管護師、主管技師) |
5 | 農業專業技術人員 | 推廣研究員 | 高級農藝師 | 農藝師 |
6 | 工程專業技術人員 | 高級工程師(教授級) | 高級工程師 | 工程師 |
7 | 經濟專業技術人員 | 高級經濟師 | 經濟師 | |
8 | 會計專業技術人員 | 高級會計師 | 會計師 | |
9 | 統計專業技術人員 | 高級統計師 | 統計師 | |
10 | 審計專業技術人員 | 高級審計師 | 審計師 | |
11 | 中專學校教師 | 高級講師 | 講師 | |
12 | 技校教師 | 高級講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 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 | |
13 | 中學教師 | 中學高級教師 | 中學一級教師 | |
14 | 小學教師 | 小學高級教師 | ||
15 | 檔案人員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16 | 文博人員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17 | 圖書資料人員 | 研究館員 | 副研究館員 | 館員 |
18 | 翻譯人員 | 譯審 | 副譯審 | 翻譯 |
19 | 律師 | 一級律師 | 二級律師 | 三級律師 |
20 | 公證人員 | 一級公證員 | 二級公證員 | 三級公證員 |
21 | 新聞人員 | 高級記者(高級編輯) | 主任記者(主任編輯) | 記者(編輯) |
22 | 播音人員 | 播音指導 | 主任播音員 | 一級播音員 |
23 | 出版人員 | 編審 | 副編審 | 編輯(技術編輯、一級校對) |
24 | 體育教練 | 國家級教練 | 高級教練 | 一級教練 |
25 | 藝術 | 一級(編劇、導演、演員、演奏員、指揮、作曲、舞美設計、美術師、文學創作) | 二級(編劇、導演、演員、演奏員、指揮、作曲、舞美設計、美術師、文學創作)、主任舞臺技師 | 三級(編劇、導演、演員、演奏員、指揮、作曲、舞美設計、美術師、文學創作)、舞臺技師 |
26 | 工藝美術人員 | 高級工藝美術師 | 工藝美術師 | |
27 | 實驗人員 | 高級實驗師 | 實驗師 |
2.根據國家職(執)業資格制度有關規定,可聘任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職(執)業包括以下內容:
序號 | 資格制度名稱 | 可聘任專業技術職務 | 備注 |
1 | 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 會計師 | |
2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 經濟師 | |
3 | 審計專業技術資格 | 審計師 | |
4 |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 統計師 | |
5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 主管醫(藥護技)師 | |
6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 高級工程師、工程師 | |
7 | 翻譯專業技術資格 | 資深、一級、二級、三級翻譯 | |
8 | 執業(中)藥執業資格 | 主管藥師 | |
9 |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 | 經濟師 | |
10 |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 | 工程師、經濟師 | |
11 | 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 | 工程師、經濟師 | |
12 |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編輯、編審、副編輯 | |
13 |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 工程師、經濟師 | |
14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 | 工程師 | |
15 |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 | 高級工程師、工程師 | |
16 | 注冊計量師執業資格 | 工程師 | |
17 | 機動車檢測維修職業水平評價 | 工程師 | |
18 |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 | 經濟師 | |
19 | 注冊測繪師職業資格 | 工程師 | |
20 | 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資格 | 工程師 | |
21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 | 工程師 | |
22 | 注冊驗船師職業資格 | 工程師 | |
23 | 銀行業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經濟師 | |
24 | 工程咨詢(投資)師職業資格 | 經濟師 | |
25 | 注冊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 | 經濟師 | |
26 | 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資格 | 經濟師 | |
27 | 房地產經紀人職業資格 | 經濟師 | |
28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工程師 | 未開展 |
說明:
1通過以上職業資格考試取得相應級別證書,且符合《經濟專業人員職務試行條例》、《工程專業技人員職務試行條例》中經濟師、工程師任職條件的人員,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聘任相應級別專業職務。
2. 國際商務師、廣告師、企業法律顧問、質量專業技術人員、價格鑒證師、管理咨詢師、物業管理師、招標師、棉花質量檢驗師,以上職業資格考試取消許可和認定工作,2016年后不組織考試,原證書還可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
3. 2015年注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調整,2015年后職業資格證書不可聘任經濟專業技術職務。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中級經濟師考試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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