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2018中級經濟師考試有關事項通知
【東奧小編】徐州2018中級經濟師考試網上報名:7月20日9:00-8月6日23:59,資格初審:8月6日-8月8日(9:00-11:30,14:00-17:00),資格初審地點:徐州市建筑行業協會咨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辦公樓四樓)。
關于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函〔2018〕300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時間安排與考區設置
考試時間定于11月3日、4日,按專業分兩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具體時間安排見附件1。
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設立考點,考試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二、 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從2018年起,初中級全部實行電子化考試(以下簡稱機考)。報考人員可登陸網址,通過模擬作答系統進行模擬測試,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每個級別分為15個專業,各專業均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兩個科目(詳見附件3),均為客觀題。上述兩個科目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的方式,每個科目考試時長(最長作答時間)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個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方可提前交卷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其報考的兩個科目均作“缺考”處理。
(三)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應考時,嚴禁將任何文具、(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
(四)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機考考場規則》(附件4)及《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附件5)。
三、 管理辦法
報考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 報考條件
(一)新報考人員條件:
報考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
1. 初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須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2. 中級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①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助理資格滿4年;
②大學專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6年;
③大學本科畢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4年;
④獲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結)業,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年;
⑤獲碩士學位,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1年;
⑥獲博士學位。
(二)報名條件中所規定的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時間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五、 報名與審核
(一)報名網址
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我市具體報名事宜請務必登錄徐州人事考試網查看。
(二)雷同甄別
本項考試結束后,經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試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考試實施期間將加強與公安、無線電管理和行業主管部門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和協作,充分發揮人事考試協調機制優勢,嚴厲打擊和查處各類有組織的考試違紀舞弊行為。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按《徐州市企業失信懲戒和守信激勵實施辦法(試行)》(徐政辦發〔2015〕170號)納入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數據庫,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
(三)照片要求
對于2018年之前在報名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
對于2018年之后(從本次經濟考試算起)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的考生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
(四)檔案信息
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外省轉入考生視同新考生。
(五)新考生報名(含外省轉入的異地考生)
新考生報名流程:網上注冊(如之前未注冊)、照片上傳(如之前未上傳)、網上報名(信息填寫、確認、打報名表)、現場資格初審、交報名表、網上繳費確認。
網上報名:7月20日9:00-8月6日23:59(報名截止后,系統自動關閉,無法補報名,也無現場報名,請務必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報名)。
資格初審:8月6日-8月8日(9:00-11:30,14:00-17:00)。
資格初審地點:徐州市建筑行業協會咨詢部(原徐州市建工局辦公樓四樓)(地址:徐州市中山南路48號4樓401室,乘公交到“交通銀行站”或“九州大廈站”下)。由市職稱辦進行現場資格初審,對逾期未來者視為自動放棄。
網上繳費:8月7日9:00-8月9日23:59(繳費截止后,系統自動關閉,無法再繳費,也無現場繳費,請務必在繳費時間截止前完成網上支付)。
現場資格初審時,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 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必須需激光打印機黑白打印,禁止針式打印機打印,本人必須簽名,左下角“單位意見”欄必須填寫 “該同志從事 經濟 專業工作已滿 X 年”并加蓋所在單位公章,修改報名信息的,必須重新進行報名信息確認,并重新打印報名表,否則無法通過現場資格初審,后果自負;
2. 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 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
現場資格初審前報考人員必須將材料裝訂整齊后(報名表必須在第一頁)交至現場審核人處。
(六)新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檢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在審核中被查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予退回。
凡使用假學歷、假資格證書的報名者在資格審核過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證書將予以沒收,個人報名信息將錄入全省假證庫,并視情節輕重追究當事人的責任,且支付的報名費用不再退回。
(七)老考生報名
老考生報名流程:網上報名(登錄網報系統、選擇考試項目、填寫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確認、打印報名表)、網上繳費。經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初審。
網上報名:7月20日9:00-8月6日23:59(報名截止后,系統自動關閉,無法補報名,也無現場報名,請務必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報名)。
網上繳費:7月21日9:00-8月9日23:59(繳費截止后,系統自動關閉,無法再繳費,也無現場繳費,請務必在繳費時間截止前完成網上支付)。
(八)為準確掌握港澳臺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地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報考人員誤填誤報。
(九)10月25日—11月1日,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十)點擊查看咨詢電話。
六、 考試大綱及征訂方式
(一)2018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將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公布。
(二)2018年度經濟考試用書共出版32種。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訂購考試用書。為方便報考人員訂購考試用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中增加了經濟考試用書訂購功能。
七、 收費事宜
(一)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精神, 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0元,報名費每人10元。
(二)需要報銷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 (節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準考證與身份證(代領者須持代領者的身份證和考生身份證與準考證)到徐州人力資源服務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內乘公交車到淮海文博園(食品城)站下〕領取。請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逾期不補(考試時不需要出具票據)。
八、 其他事項
(一)考試期間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須有專人值班,請將值班電話于考前一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咨詢,請登陸“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江蘇人事考試服務”欄目查詢聯系方式。
附件1
2018年度經濟考試批次設置及考試時間安排
批次 | 專業 | 考試時間 | 科目 | |
1 | 初級:所有15個專業 中級:農業經濟、房地產經濟、建筑經濟等3個專業 | 11月3日上午 | 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1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2 | 中級: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旅游經濟等7個專業 | 11月3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2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3 | 中級:商業經濟、金融、保險等3個專業 | 11月4日上午 | 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3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4 | 中級:工商管理、財政稅收等2個專業 | 11月4日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4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附件2
2018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7月20日—8月6日 | 網上報名 |
8月6日-8日 | 現場資格審核 |
8月9日前 | 報考人員完成網上繳費 |
10月25日-11月1日 | 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
11月3、4日 | 實施考試 |
2019年1月上旬 | 根據人社部通知,下發合格標準,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3
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和科目代碼表
考試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0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04.初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
001.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 03.中級 | 01.工商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4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工商管理) | |||
02.農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農業經濟) | |||
03.商業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商業經濟) | |||
07.財政稅收 | 1.經濟基礎知識4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財政稅收) | |||
09.金融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金融) | |||
10.保險 | 1.經濟基礎知識3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保險) | |||
11.運輸水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水路) | |||
12.運輸公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公路) | |||
13.運輸鐵路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鐵路) | |||
14.運輸民航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運輸民航) | |||
15.人力資源管理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人力資源管理) | |||
16.郵電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郵電經濟) | |||
17.房地產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房地產經濟) | |||
19.旅游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2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旅游經濟) | |||
21.建筑經濟 | 1.經濟基礎知識1 | ||
2.專業知識與實務(建筑經濟) |
附件4
機考考場規則
一、 在考試前30分鐘,應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本科目考試所指定考場,按座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 嚴禁攜帶筆、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
三、 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個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方可提前交卷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其報考的兩個科目均視作“缺考”處理。
四、 按照考試系統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對計算機進行冷、熱啟動,關閉電源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操作,違反者責任自負。
五、 須保持考場安靜,獨立作答,不得交流討論,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發生異常情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六、 自覺接受監督和檢查,服從安排。
七、 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 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
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附件5
機考應試人員考試須知
一、 本考試為電子化考試。
二、 考試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進入指定的考場,對號入座。
三、 嚴禁攜帶筆、移動存儲設備、電腦、計算器、電子記事本、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相關的資料進入座位。
四、 考試時間以考試系統計時器為準。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個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經監考人員同意,應試人員方可提前交卷離場。遲到5分鐘以上的應試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其報考的兩個科目均視作“缺考”處理。
五、 登錄考試系統后,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及《操作指南》。
六、 考試過程中,嚴格遵守考場規則。如違反考場規則而影響考試成績者責任自負。
七、 不得將相關考試信息以任何方式帶出考場,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八、 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有關規定處理。
九、 提前在人事考試機構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十、 提前一天熟悉準考證上指定的考試地點,確認考前的具體位置和乘車路線。在考試當天請預留足夠的時間并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點,避免影響正常考試。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中級經濟師報名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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