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經(jīng)濟師《金融》考點:信托的分類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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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信托的分類
二、信托的功能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金融》科目第六章 信托與租賃
【知識點】信托的分類與功能
信托的分類與功能
一、信托的分類
根據(jù)分類標準和方法的不同,信托可劃分為以下種類:
(1)根據(jù)受托人身份的不同,信托可分為民事信托(不以營利為目的)和商事信托(營利為目的)。
(2)根據(jù)信托利益歸屬的不同,信托可分為自益信托(本人為受益人)和他益信托(他人為受益人)。
(3)根據(jù)信托設立目的的不同,信托可分為私益信托(個人利益)和公益信托(公共利益)。
(4)根據(jù)委托人人數(shù)的不同,信托可分為單一信托(一對一)與集合信托(眾多委托人)。
二、信托的功能
信托是一種財產轉移和管理制度,信托業(yè)的本質是財產管理。從信托業(yè)發(fā)展歷程看,信托的功能體現(xiàn)為以財產管理為主,以融通資金、社會投資和社會公益服務等功能為輔。
(1)財產管理功能——信托業(yè)首要和基本的功能
(2)融通資金功能(融資和融物,直接與間接結合)
(3)社會投資功能
(4)風險隔離功能(獨立性)
(5)社會公益服務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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