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權力及其來源_2022中級經濟師工商預習備考知識點
意志目標不在自然中存在,而在生命中蘊藏。距離2022年中級經濟師考試越來越近了,同學們要盡快進入復習狀態,鞏固基礎知識點,以便順利通過考試,拿下證書。今天東奧教研團隊為考生們總結了《工商》專業科目相關知識點,讓我們從基礎出發,一起學起來吧。
【內容導航】
渠道權力及其來源
【所屬章節】
第四章:分銷渠道管理
【知識點】
渠道權力及其來源
1.渠道權力的界定
渠道權力是指特定渠道成員控制或影響另一渠道成員行為的能力。
2.渠道權力的來源
(1)渠道權力來源的類型(六種)
類型 | 含義 |
獎勵權 | 指渠道成員(影響者)承諾而且能夠對其他遵守其要求的渠道成員(受影響者)給予獎勵。獎勵權也稱承諾策略,即對服從不能型伙伴給予好處的做法 |
強迫權 | 指渠道中的影響者對受影響者施加懲罰的能力 |
法定權 | 指受影響者認識到影響者有明確的權力對其施加影響,并由交易合同或契約式垂直分銷體系形成的明確的權力 |
認同權 | 也稱參照權,是指當一個渠道成員在使用另一個渠道成員的品牌或者從事對對方有利的活動時,它對另一方成員所產生的影響 例如:一些流通企業通過選擇與某些知名制造商合作,達到提高市場聲譽的目的 |
專長權 | 指受影響的渠道成員認為,影響者具備其所不具備的某種特殊知識或有用的專長 例如:特許經營就是一種典型的租借授權人的專長建立自己業務的渠道管理方式 |
信息權 | 指渠道成員提供某類信息的能力 |
【新新提示】信息權與專長權的比較
信息權 | 專長權 | |
相似點 | 在提供后都不能再收回 | |
區別 | 由于某渠道成員容易接觸到某類信息而對某事物了解更多知識 | 長期經驗積累或專業訓練的結果 |
例如:零售商由于更方便接觸消費者,而具有有關消費者的信息權 |
(2)渠道權力來源的區分
不同渠道權力來源之間的界限并不總是清晰的,因此,經常采用以下兩種方法對權力來源進行更廣泛的分組。
第一種方法 | 強制性權力 | 強迫權 |
非強制性權力 | 獎勵權、專長權、信息權、法定權、認同權 | |
第二種方法 | 中介性權力 | 獎勵權、強迫權和法律法定權 |
非中介性權力 | 專長權、信息權、認同權和傳統法定權 |
唯天下之至誠能勝天下之至偽;唯天下之至拙能勝天下之至巧。備考2022年中級經濟師可以參考中級經濟師考試真題,勤做練習,腳踏實地方可有質的突破。
(以上內容源自東奧劉更新老師的講義,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