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_2024年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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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公共物品
【知識點】
公共物品的含義
西方經濟學理論把經濟部門分為兩部分:私人部門(提供私人物品)、公共部門(提供公共物品)。美國經濟學家薩繆爾森對純公共物品的定義——每個人消費這種物品不會導致他人對該物品消費的減少。
公共物品的特征
(一)效用的不可分割性(不分)
公共物品是向整個社會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與消費的特點,其效用為整個社會的成員所共同享有,不能將其分割為若干部分,分別劃歸某個人或集團享有。
相對于公共物品而言,私人物品只有對其付費的人才可以享受,其效用是可分割的,如售出的汽車,其效用歸購買者享用,不能歸社會中的其他個人享用。
(二)受益的非排他性(非排)
某個人或集團對公共物品的消費,并不影響或妨礙其他個人或集團同時消費該公共物品,也不會影響其他個人或集團消費該公共物品的數量和質量。任何人都不能用不付款的方式將其不喜歡的公共物品屏蔽在其享用的公共物品之外。
(三)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非競)
某個人或集團對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或妨礙其他個人或集團同時享用,消費者的增加不引起生產成本的增加,即增加一個消費者,其邊際成本等于零(可能形成“免費搭車者”),如國防,沒有人會因為人口的不斷增長而減少其所享用的國防提供的安全保障。
相對于公共物品而言,私人物品必須通過市場采用出價競爭的方式獲得,如衣服、食品、住宅等。
(四)提供目的的非營利性(非營)
提供公共物品是為了追求社會效益和社會福利的最大化。
相對于公共物品而言,私人物品的提供追求利潤的最大化。
公共物品的四個特征是密切聯系的,其中核心特征是受益的非排他性和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而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和提供目的的非營利性是受益的非排他性和取得方式的非競爭性的自然延伸。
在實際生活中,還存在著兼有公共物品特征與私人物品特征的,不完全的私人物品和不完全的公共物品的“混合物品”。
公共物品的特征決定了市場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是失靈的,它必須由政府財政來提供,這決定了政府財政支出的范圍。
(以上內容東奧教研團隊的老師)
備考2024年中級經濟師可以參考中級經濟師考試真題,勤做練習,腳踏實地方可有質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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