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_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考點
書到用時方恨少,事非經過不知難。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中級經濟師《財政稅收》考點:個人所得稅,希望各位考生珍惜時間,踏實備考!
個人所得稅
一、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5年)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費用注意:
(1)個體工商戶業主每月可扣3500元的生計費用;
(2)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對于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準予扣除。
二、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人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
應納稅所得額=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損失
其中包括企業分配給投資者的所得和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
費用,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每月可以扣除3500元的生計費用。
【提示】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為應納稅所得額。
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按合伙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則平均計算。
三、對企業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必要費用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其中,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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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馬小新老師《財政稅收》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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