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會經濟法精選習題——反壟斷法律制度
注會經濟法科目的考試題型分別是單選、多選和案例分析題,考生們在強化階段習題練習時,需要將每一類題型都訓練到位。2022年反壟斷法律制度相關內容教材變化較大,考生們在復習時要加大練習力度,千萬不要有所遺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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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一:概述
《反壟斷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該規定所確定的適用原則是( )。
A.屬地原則
B.屬人原則
C.普遍原則
D.效果原則
【答案】D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反壟斷法》(屬地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也適用《反壟斷法》(效果原則)。
● ● ●
根據反壟斷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反壟斷民事訴訟時效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原告向反壟斷執法機構舉報被訴壟斷行為的,訴訟時效從其舉報之日起中斷
B.反壟斷執法機構決定不立案的,訴訟時效從決定不立案之日起重新計算
C.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后認定構成壟斷行為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反壟斷執法機構處理決定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重新計算
D.原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益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超過3年,如果起訴時被訴壟斷行為仍然持續,被告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的,損害賠償應當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3年計算
【答案】AD
【解析】選項B:反壟斷執法機構決定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決定終止調查的,訴訟時效從原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不立案、撤銷案件或者終止調查之日起重新計算;選項C:反壟斷執法機構調查后認定構成壟斷行為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原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反壟斷執法機構認定構成壟斷行為的處理決定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重新計算。
考點二:壟斷協議規制制度
根據反壟斷法律制度的規定,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根據經營者主動報告的時間順序、提供證據的重要程度以及達成、實施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決定是否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第一個申請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按照不低于80%的幅度減輕罰款
B.按照30%-50%的幅度減輕罰款
C.按照20%-30%的幅度減輕罰款
D.免除處罰
【答案】AD
【解析】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根據經營者主動報告的時間順序、提供證據的重要程度以及達成、實施壟斷協議的有關情況,決定是否減輕或者免除處罰:(1)第一個申請者→可以免除處罰或者按照不低于80%的幅度減輕罰款;(2)第二個申請者→可以按照30%-50%的幅度減輕罰款;(3)第三個申請者→可以按照20%-30%的幅度減輕罰款。
考點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制制度
我國反壟斷法律制度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無正當理由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定正當理由的有( )。
A.降價處理鮮活商品
B.因清償債務降價銷售商品
C.在合理期限內為推廣新產品進行促銷
D.處理積壓商品
【答案】ABCD
【解析】因下列情形而進行的低于成本價格銷售均為正當:(1)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性商品、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和積壓商品的;(2)因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銷售商品的;(3)在合理期限內為推廣新產品進行促銷的。
考點四: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制度
根據反壟斷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經營者集中審查附加限制性條件中的結構性條件的有( )。(2021)
A.剝離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
B.許可關鍵技術
C.剝離有形資產
D.開放平臺等基礎設施
【答案】AC
【解析】限制性條件包括的類型:(1)結構性條件:剝離有形資產、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或相關權益等;(2)行為性條件:開放網絡或平臺等基礎設施、許可關鍵技術(包括專利、專有技術或其他知識產權)、終止排他性協議等;(3)結構性條件和行為性條件相結合的綜合性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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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習題選自馬兆瑞老師《經濟法》習題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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