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會計》歷年考題盤點——第九章職工薪酬
注會會計第九章為職工薪酬,在歷年考試中,分數適中,屬于比較重要的章節。近幾年以考查設定受益計劃、職工薪酬的確認與會計處理為主,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以下考試題目,考生們千萬不要錯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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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1】設定受益計劃
【2015年單選題】下列各項有關職工薪酬的會計處理中,正確的是( )。
A.與設定受益計劃相關的當期服務成本應計入當期損益
B.與設定受益計劃負債相關的利息費用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C.與設定受益計劃相關的過去服務成本應計入期初留存收益
D.因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產生的精算損失應計入當期損益
【答案】A
【解析】選項B,應該計入當期損益;選項C,應該計入相關成本或當期損益;選項D,應該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2015年單選題】下列各項關于職工薪酬會計處理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與設定受益計劃相關的過去服務成本應當計入計劃調整當期期初留存收益
B.向員工提供非貨幣性福利的,應當按照非貨幣性資產的賬面價值確認薪酬費用
C.因利潤分享計劃應支付給員工的薪酬支出應當作為利潤分配處理
D.累積帶薪缺勤計劃,后進先出法下享受前期轉入的休假時,應當將前期已確認的應付職工薪酬負債沖減休假當期的成本費用
【答案】D
【解析】選項A,與設定受益計劃相關的過去服務成本應當計入當期損益;選項B,企業向員工提供非貨幣性福利的,應該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可以采用成本計量;選項C,因利潤分享計劃應支付給員工的薪酬支出不作為利潤分配處理,應于確認相關的應付職工薪酬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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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2】職工薪酬的確認與會計處理
【2020年多選題】2×18年,甲公司發生的相關交易或事項如下:(1)為給境外派到境內的10名高管人員提供臨時住所,租入10套住房,每年租金共120萬元;(2)因業務調整,擬解除150名員工的勞動關系,經與被辭退員工協商一致,向每位被辭退員工支付20萬元補償;(3)實施員工帶薪休假制度,發生員工休假期間的工資80萬元;(4)為40名中層干部團購商品房,2 500萬元購房款由甲公司墊付。下列各項中,甲公司應當作為職工薪酬進行會計處理的有( )。
A.為高管人員租房并支付租金
B.支付員工帶薪休假期間的工資
C.為中層干部團購商品房墊付款項
D.向被辭退員工支付補償
【答案】ABD
【解析】選項A對應資料(1),為高管人員無償提供租賃資產供其使用,屬于職工薪酬中的非貨幣性福利,應以租金的金額計量應付職工薪酬,因此選項A正確;選項B對應資料(3),屬于職工薪酬中的帶薪缺勤,因此選項B正確;選項C對應資料(4),為員工墊付的款項并非為了獲得員工的服務或者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而給予的報酬或補償,因此不屬于職工薪酬,可以將墊付款項計入其他應收款,因此選項C不正確;選項D對應資料(2),為解除與員工之間的勞動關系而支付的補償屬于職工薪酬中的辭退福利,因此選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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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習題選自張敬富老師《會計》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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