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高頻考點:對內部控制了解的深度
【東奧小編】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高頻考點:對內部控制了解的深度。本考點屬于《審計》第七章風險評估第四節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的內容。
【考頻分析】:
考頻:★★★★
復習點撥:本考點是本章難點,需要考生著重掌握。
【內容導航】:
(一)了解內部控制的定義
(二)了解內部控制的方法
(三)了解內部控制不同于控制測試
【高頻考點】:對內部控制了解的深度
(一)了解內部控制的定義
了解內部控制,是指評價控制的設計,并確定其是否得到執行。具體包括:
1.評價控制的設計
評價控制的設計涉及考慮該控制單獨或連同其他控制,是否能夠有效防止或發現并糾正重大錯報。
2.確定控制是否得到執行
控制是否得到執行是指某項控制存在且被審計單位正在使用。
了解內部控制的流程,如下圖所示:
【解讀】“了解內部控制”有其特指的內涵,包括不可或缺的兩個部分,即“評價控制的設計”和“確定已設計的內部控制是否得到執行”。
(二)了解內部控制的方法
注冊會計師通常實施下列風險評估程序,以獲取有關控制設計和執行的審計證據:
1.詢問被審計單位人員;
2.觀察特定控制的運用;
3.檢查文件和報告;
4.追蹤交易在財務報告信息系統中的處理過程(穿行測試)。
(三)了解內部控制不同于控制測試
1.了解內部控制包括不可分割的兩個部分,即“評價內部控制的設計”和“確定控制是否正在運行”。
2.控制測試是確定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運行的有效性的審計程序,即被審計單位所實施的內部控制能否防止或發現并糾正財務報表重大錯報。
3.除非存在某些可以使控制得到一貫運行的自動化控制,否則注冊會計師對控制的了解并不足以測試控制運行的有效性。(2015年教材P137倒數第1段)
例如,獲取某一人工控制在某一時點得到執行的審計證據,并不能證明該控制在所審計期間內的其他時點也有效運行。(2015年教材P138第2段)
由于信息技術處理流程的內在一貫性,實施審計程序確定某項自動控制是否得到執行,也可能實現對控制運行有效性測試的目標,這取決于注冊會計師(如針對程序變更的控制)的評估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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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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