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最近曾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審計》科目的選擇題、簡答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最近曾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3—— 綜合運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復雜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綜合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和職業技能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二章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四節與審計客戶發生人員交流的內容。
綜合題易考點:最近曾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
(一)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
如果審計項目組成員最近曾擔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評價或密切關系產生不利影響。
【解讀】
審計項目組成員最近曾擔任審計客戶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特定員工,一般是針對審計項目組成員加入會計師事務所之前的期間。如圖22-13所示:
在上圖22-13中,如果ABC事務所擬承接甲公司2014年度財務報表審計業務,審計項目組成員在2014年度財務報表涵蓋期間擔任上述職位是被禁止的,會計師事務所不得將此類人員分派到審計項目組。如果審計項目組成員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擔任上述職位,則可能因自身利益、自我評價或密切關系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
(二)在財務報表涵蓋的期間之前
評價不利影響存在與否以及嚴重程度主要取決于下列因素:
1.該成員在客戶中曾擔任的職務;
2.該成員離開客戶的時間長短;
3.該成員在審計項目組中的角色。
【解讀】在審計實務中,一般來說,如果該成員在審計客戶中擔任管理人員的角色,離開審計客戶的時間只是數個月至兩年間,對獨立性會產生較大的不利影響。言外之意,如果該成員離開審計客戶的時間已經兩年以上,則一般認為對獨立性產生的不利影響較小,甚至可以不用考慮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這需要注冊會計師進行職業判斷。
防范措施包括復核該成員已執行的工作等。
責任編輯:roroao
- 上一篇文章: 2015《審計》綜合題易考點:臨時借調員工
- 下一篇文章: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