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基礎考點:薪酬或業績評價政策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基礎考點:薪酬或業績評價政策。
【內容導航】:
(一) 某一審計項目組成員的薪酬或業績評價
(二)關鍵審計合伙人的薪酬或業績評價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二章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八節影響獨立性的其他事項的內容。
【知識點】:薪酬或業績評價政策
(一)某一審計項目組成員的薪酬或業績評價
如果某一審計項目組成員的薪酬或業績評價與其向審計客戶推銷的非鑒證服務掛鉤,將因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
1.評價不利影響的因素
不利影響的嚴重程度取決于下列因素:
(1)推銷非鑒證服務的因素在該成員薪酬或業績評價中的比重;
(2)該成員在審計項目組中的角色;
(3)推銷非鑒證服務的業績是否影響該成員的晉升。
2.防范措施
(1)將該成員調離審計項目組;
(2)由審計項目組以外的注冊會計師復核該成員已執行的工作。
(二)關鍵審計合伙人的薪酬或業績評價
關鍵審計合伙人的薪酬或業績評價不得與其向審計客戶推銷的非鑒證服務直接掛鉤。
【解讀】
“關鍵審計合伙人”概念在本章第四節“冷卻期”(“關鍵審計合伙人”加入審計客戶擔任“董、高、特”的“冷卻期”要求)和第五節“與審計客戶長期存在業務關系”中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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