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基礎考點: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基礎考點: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
【內容導航】:
1.實地檢查的目的
2.實地檢查的方向
3.實地檢查的重點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十章采購與付款循環的審計第三節采購與付款循環的實質性程序的內容。
【知識點】: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
1.實地檢查的目的
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確定其是否存在,關注是否存在已報廢但仍未核銷的固定資產。
2.實地檢查的方向(即細節測試的方向)
(1)以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為起點,進行實地追查,以證明會計記錄中所列固定資產確實存在,并了解其目前的使用狀況;
(2)以固定資產實物為起點,追查至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以獲取實際存在的固定資產均已入賬的證據。
3.實地檢查的重點
實地檢查的重點是本期新增加的重要固定資產,有時,觀察范圍也會擴展到以前期間增加的重要固定資產。觀察范圍的確定需要依據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強弱、固定資產的重要性和注冊會計師的經驗來判斷。如為首次接受審計,則應適當擴大檢查范圍。
【解讀】
實地檢查重要固定資產的審計程序與存貨監盤程序中“執行抽盤”(教材263,11.3)的審計程序非常相似,二者均需要“雙向檢查”。同時,在“雙向檢查”中,由于測試方向不同,所獲取的審計證據能夠證明的認定也完全不同。比如,在實地檢查固定資產中,注冊會計師以固定資產明細賬為起點追查至實物(可以理解為“逆查”),該審計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與固定資產的“存在”認定相關;相反,如果注冊會計師以固定資產實物為起點,追查至固定資產明細分類賬(可以理解為“順查”),該審計程序獲取的審計證據與固定資產的“完整性”認定相關。“雙向檢查”存貨也是同樣的道理。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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