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預習考點:存貨監盤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預習考點:存貨監盤。
【內容導航】:
(一)存貨監盤的作用
(二)存貨監盤計劃
(三)存貨監盤程序
(四)特殊情況的處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十一章生產與存貨循環的審計第三節生產與存貨循環的實質性程序的內容。
【知識點】:存貨監盤
【提示】《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 3 號——存貨監盤》(2013.11.1,頒布)
(一)存貨監盤的作用
1.對存貨實施的審計程序要求(2個方面)
如果存貨對財務報表是重要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審計程序,對存貨的存在和狀況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1)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監盤(除非不可行);
(2)對期末存貨記錄實施審計程序,以確定其是否準確反映實際的存貨盤點結果。
2.存貨監盤與相關的認定
存貨監盤針對的主要是存貨的存在認定、完整性認定以及權利和義務認定。
注冊會計師監盤存貨的目的在于獲取有關存貨數量和狀況的審計證據,以確證被審計單位記錄的所有存貨確實存在,已經反映了被審計單位擁有的全部存貨,并屬于被審計單位的合法財產。
存貨監盤作為存貨審計的一項核心審計程序,通?赏瑫r實現上述多項審計目標。
(二)存貨監盤計劃
1.制定存貨監盤計劃的基本要求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被審計單位存貨的特點、盤存制度和存貨內部控制的有效性等情況,在評價被審計單位管理層制定的存貨盤點程序的基礎上,編制存貨監盤計劃,對存貨監盤做出合理安排。
2.制定存貨監盤計劃應考慮的相關事項(7個)
在制定存貨監盤計劃時,注冊會計師需要考慮的相關事項包括:
(1)與存貨相關的重大錯報風險;
(2)與存貨相關的內部控制的性質;
(3)對存貨盤點是否制定了適當的程序,并下達了正確的指令;
(4)存貨盤點的時間安排
(5)被審計單位是否一貫采用永續盤存制;
(6)存貨的存放地點(包括不同存放地點的存貨的重要性和重大錯報風險),以確定適當的監盤地點。如果其他注冊會計師參與偏遠地點的存貨監盤,《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401號—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的相關規定適用;
(7)是否需要專家協助!吨袊詴嫀煂徲嫓蕜t第1421號—利用專家的工作》規范了如何利用專家協助注冊會計師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3.存貨監盤計劃的主要內容
(1)存貨監盤的目標、范圍及時間安排
存貨監盤的主要目標包括獲取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表日有關存貨數量和狀況以及有關管理層存貨盤點程序可靠性的審計證據,檢査存貨的數量是否真實完整,是否歸屬被審計單位,存貨有無毀損、陳舊、過時、殘次和短缺等狀況。
存貨監盤范圍的大小取決于存貨的內容、性質以及與存貨相關的內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和重大錯報風險的評估結果。
存貨監盤的時間,包括實地察看盤點現場的時間、觀察存貨盤點的時間和對已盤點存貨實施檢查的時間等,應當與被審計單位實施存貨盤點的時間相協調
(2)存貨監盤的要點及關注事項
存貨監盤的要點主要包括注冊會計師實施存貨監盤程序的方法、步驟,各個環節應注意的問題以及所要解決的問題。
注冊會計師需要重點關注的事項包括盤點期間的存貨移動、存貨的狀況、存貨的截止確認、存貨的各個存放地點及金額等。
(3)參加存貨監盤人員的分工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被審計單位參加存貨盤點人員分工、分組情況、存貨監盤工作量的大小和人員素質情況,確定參加存貨監盤的人員組成以及各組成人員的職責和具體的分工情況,
并加強督導。
(4)檢查存貨的范圍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對被審計單位存貨盤點和對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的評價結果確定檢査存貨的范圍。
在實施觀察程序后,如果認為被審計單位內部控制設計良好且得到有效實施,存貨盤點組織良好,可以相應縮小實施檢查程序的范圍。
(三)存貨監盤程序(6個方面,重點掌握)
1.評價管理層用以記錄和控制存貨盤點結果的指令和程序(1/6,4個要點,教材P253)
(1)適當控制活動的運用,例如,收集已使用的存貨盤點記錄,清點未使用的存貨盤點表單,實施盤點和復盤程序;
(2)準確認定在產品的完工程度,流動緩慢(呆滯)、過時或毀損的存貨項目,以及第三方擁有的存貨(如寄存貨物);
(3)在適用的情況下用于估計存貨數量的方法,如可能需要估計煤堆的重量,比如表11-4(教材P255);
(4)對存貨在不同存放地點之間的移動以及截止日前后期間出入庫的控制。
2.觀察管理層制定的盤點程序(如對盤點時及其前后的存貨移動的控制程序)的執行情況(2/6 ,2個要點,教材P253 )
(1)存貨移動
盡管盤點存貨時最好能保持存貨不發生移動,但在某些情況下存貨的移動是難以避免的。如果在盤點過程中被審計單位的生產經營仍將持續進行,注冊會計師應通過實施必要的檢查程序,確定被審計單位是否已經對此設置了相應的控制程序,確保在適當的期間內對存貨做出了準確記錄。
(2)存貨截止
注冊會計師可以獲取有關截止性信息(如存貨移動的具體情況)的復印件,有助于盤點日后對存貨移動的會計處理實施審計程序。
具體來說,注冊會計師一般應當獲取盤點日前后存貨收發及移動的憑證,檢查庫存記錄與會計記錄期末截止是否正確。注冊會計師在對期末存貨進行截止測試時,通常應當關注:
A.所有在截止日前入庫的存貨項目是否均已包括在盤點范圍內,并已反映在截止日以前的會計記錄中
B.任何在截止日后入庫的存貨項目是否均未包括在盤點范圍內,也未反映在截止日以前的會計記錄中
C.所有在截止日前裝運出庫的存貨商品是否均未包括在盤點范圍內,且未包括在截止日的存貨賬面余額中
D.任何在截止日后裝運出庫的存貨項目是否均已包括在盤點范圍內,并已包括在截止日的存貨賬面余額中
E.所有已確認為銷售但尚未裝運出庫的商品是否均未包括在盤點范圍內,且未包括在截止日的存貨賬面余額中
F.所有已記錄為購貨但尚未入庫的存貨是否均已包括在盤點范圍內,并已反映在會計記錄中。
G.在途存貨和被審計單位直接向顧客發運的存貨是否均已得到了適當的會計處理
H.在存貨入庫和裝運過程中采用連續編號的憑證時,注冊會計師應當關注截止日期前的最后編號
I.如果被審計單位沒有使用連續編號的憑證,注冊會計師應當列出截止日期以前的最后幾筆裝運和入庫記錄
J.如果被審計單位使用運貨車廂或拖車進行存儲、運輸或驗收入庫,注冊會計師應當詳細列出存貨場地上滿載和空載的車廂或拖車,并記錄各自的存貨狀況
3.檢查存貨
在存監盤過程中檢查存貨,雖然不一定能確定存貨的所有權,但有助于確定存貨的存在,以及識別過時、毀損或陳舊的存貨。
注冊會計師應當把所有過時、毀損或陳舊存貨的詳細情況記錄下來,這既便于進一步追查這些存貨的處置情況,也能為測試被審計單位存貨跌價準備計提的準確性提供證據。
4.執行抽盤
在對存貨盤點結果進行測試時(雙向測試):
(1)注冊會計師可以從存貨盤點記錄中選取項目追查至存貨實物,以獲取有關盤點記錄準確性審計證據。
(2)從存貨實物中選取項目追査至盤點記錄,以獲取有關盤點記錄完整性的審計證據。
5.需要特別關注的情況
【提示】補充審計準則問題解答。
(1)存貨盤點范圍
在被審計單位盤點存貨前,注冊會計師應當觀察盤點現場,確定應納入盤點范圍的存貨是否已經適當整理和排列,并附有盤點標識,防止遺漏或重復盤點。
對未納入盤點范圍的存貨,注冊會計師應當查明未納入的原因。
對所有權不屬于被審計單位的存貨,注冊會計師應當取得其規格、數量等有關資料,確定是否已單獨存放、標明,且未被納入盤點范圍。
在存貨監盤過程中,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取得的所有權不屬于被審計單位的存貨的有關資料,觀察這些存貨的實際存放情況,確保其未被納入盤點范圍。即使在被審計單位聲明不存在受托代存存貨的情形下,注冊會計師在存貨監盤時也應當關注是否存在某些存貨不屬于被審計單位的跡象,以避免盤點范圍不當。
(2)對特殊類型存貨的監盤
存貨類型 |
盤點方法與潛在問題 |
可供實施的審計程序 |
木材、鋼筋 盤條、管子 |
通常無標簽,但在盤點時會做上標記或用粉筆標識。 難以確定存貨的數量或等級 |
檢查標記或標識。利用專家或被審計單位內部有經驗人員的工作 |
堆積型存貨 (如糖、煤、 鋼廢料) |
通常既無標簽也不做標記。 在估計存貨數量時存在困難 |
運用工程估測、幾何計算、高空勘測,并依賴詳細的存貨記錄。 如果堆場中的存貨堆不高,可進行實地監盤,或通過旋轉存貨堆加以估計 |
使用磅秤測量的存貨 |
在估計存貨數量時存在困難 |
在監盤前和監盤過程中均應檢驗磅秤的精準度,并留意磅秤的位置移動與重新調校程序。 將檢查和重新稱量程序相結合。 檢查稱量尺度的換算問題 |
散裝物品(如貯窖存貨、使用桶、箱、罐、槽等容器儲存的液體、氣體、谷類糧食、流體存貨等) |
在盤點時通常難以識別和確定。 在估計存貨數量時存在困難。 在確定存貨質量時存在困難 |
使用容器進行監盤或通過預先編號的清單列表加以確定。 使用浸蘸、測量棒、工程報告以及依賴永續存貨記錄 選擇樣品進行化驗與分析,或利用專家的工作 |
貴金屬、石器、藝術品與收藏品 |
在存貨辨認與質量確定方面存在困難 |
選擇樣品進行化驗與分析,或利用專家的工作 |
生產紙漿用木材,牲畜 |
在存貨辨認與數量確定方面存在困難。 可能無法對此類存貨的移動實施控制 |
通過高空攝影以確定其存在,對不同時點的數量進行比較,并依賴永續存貨記錄 |
6.存貨監盤結束時的工作
(1)再次觀察盤點現場
再次觀察盤點現場,以確定所有應納入盤點范圍的存貨是否均已盤點。
(2)取得并檢查已填用、作廢及未使用盤點表單的號碼記錄,確定其是否連續編號,查明已發放的表單是否均已收回,并與存貨盤點的匯總記錄進行核對。
注冊會計師應當根據自己在存貨監盤過程中獲取的信息對被審計單位最終的存貨盤點結果匯總記錄進行復核,并評估其是否正確地反映了實際盤點結果。
(四)特殊情況的處理
1.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存貨監盤不可行
在某些情況下,實施存貨監盤可能是不可行的。這可能是由存貨性質和存放地點等因素造成的,例如.存貨存放在對注冊會計師的安全有威脅的地點。
然而,對注冊會計師帶來不便的一般因素不足以支持注冊會計師作出實施存貨監盤不可行的決定。審計中的困難、時間或成本等事項本身,不能作為注冊會計師省略不可替代的審計程序或滿足于說服力不足的審計證據的正當理由。
如果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存貨監盤不可行,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替代審計程序(如檢查盤點日后出售、盤點日前取得或購買的特定存貨的文件記錄),以獲取有關存貨的存在和狀況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2.因不可預見的情況導致無法在存貨盤點現場實施監盤
由于不可預見情況而可能導致無法在預定日期實施存貨監盤,兩種比較典型的情況包括:
一是注冊會計師無法親臨現場,即由于不可抗力導致其無法到達存貨存放地實施存貨監盤;
二是氣候因素,即由于惡劣的天氣導致注冊會計師無法實施存貨監盤程序,或由于惡劣的天氣無法觀察存貨,如木材被積雪覆蓋。
3.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貨
如果由第三方保管或控制的存貨對財務報表是重要的,注冊會計師應當實施下列一項或兩項審計程序,以獲取有關該存貨存在和狀況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1)向第三方函證
(2)實施檢查或其他適合具體情況的審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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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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