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預習考點: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期后的變動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預習考點: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期后的變動。
【內容導航】:
1.歸檔期后變動審計工作底稿的兩種情形和內容
2.歸檔期后變動審計工作底稿時應當記錄的內容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六章審計工作底稿第三節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的內容。
【知識點】: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期后的變動
1.歸檔期后變動審計工作底稿的兩種情形和內容
一般情況下,在審計報告歸檔之后不需要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修改或增加,有必要修改現有審計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審計工作底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兩種:
(1)注冊會計師已實施了必要的審計程序,取得了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并得出了恰當的審計結論,但審計工作底稿的記錄不夠充分;
(2)審計報告日后,發現例外情況要求注冊會計師實施新的或追加審計程序,或導致注冊會計師得出新的結論。
2.歸檔期后變動審計工作底稿時應當記錄的內容
在完成最終審計檔案的歸整工作后,如果發現有必要修改現有審計工作底稿或增加新的審計工作底稿,無論修改或增加的性質如何,注冊會計師均應當記錄下列事項:
(1)修改或增加審計工作底稿的理由;
(2)修改或增加審計工作底稿的時間和人員,以及復核的時間和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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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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