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審計》預習考點:評價錯報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審計》預習考點:評價錯報。
【內容導航】:
(一)錯報的定義
(二)導致錯報的事項
(三)明顯微小錯報
(四)累積識別出的錯報
(五)對審計過程識別出的錯報的考慮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章審計計劃第三節審計重要性的內容。
【知識點】:評價錯報
(一)錯報的定義
錯報是指某一財務報表項目的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與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應當列示的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之間存在的差異,或根據注冊會計師的判斷,為使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實現公允反映,需要對金額、分類、列報或披露作出的必要調整。
(二)導致錯報的事項(“What”)
1.收集或處理用以編制財務報表的數據時出現錯誤;
2.遺漏某項金額或披露;
3.由于疏忽或明顯誤解有關事實導致作出不正確的會計估計;
4.注冊會計師認為管理層對會計估計作出不合理的判斷或對會計政策作出不恰當的選擇和運用。
(三)明顯微小錯報
1.確定“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的要求
注冊會計師需要在制定審計總體策略和具體審計計劃時,確定一個明顯微小錯報的臨界值,低于該臨界值的錯報視為明顯微小的錯報,可以不累積。
2.低于“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的錯報不需要累積
明顯微小錯報,無論單獨或者匯總起來,無論從規模、性質或其發生的環境來看都是明顯微不足道的。因此,低于“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的錯報不需要累積。
3.“明顯微小錯報”不等同于“不重大錯報”
(1)“明顯微小錯報臨界值”可能是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水平的5%,一般不超過財務報表整體重要性的10%。
(2)“不重大錯報”有兩種情形
如果針對“某一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認定層次,錯報的“不重大”是指低于對應的“實際執行的重要性水平”。
如果針對判斷審計意見類型,錯報的“不重大”是指低于“財務報表整體的重要性水平”。
【提示】“評價審計中發現的錯報”知識點,請鏈接第十八章第一節“完成審計工作概述”。
“重大錯報” 導致注冊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知識點,請鏈接第十九章第四節“非標準審計報告”。
(四)累積識別出的錯報
序號 |
識別出的錯報 |
具體情形 |
1 |
事實錯報 |
(1)被審計單位收集和處理數據的錯誤 (2)對事實的忽略或誤解 (3)故意舞弊行為 |
2 |
判斷錯報 |
(1)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對會計估計值的判斷差異 (2)管理層和注冊會計師對選擇和運用會計政策的判斷差異,由于注冊會計師認為管理層選用會計政策造成錯報,管理層卻認為選用會計政策適當,導致出現判斷差異 |
3 |
推斷錯報 |
通過測試樣本估計出的總體的錯報減去在測試中發現的已經識別的具體錯報 |
(五)對審計過程識別出的錯報的考慮
1.錯報可能不會孤立發生,一項錯報的發生還可能表明存在其他錯報。 (“Why”)
2.抽樣風險和非抽樣風險可能導致某些錯報未被發現。審計過程中累積錯報的匯總數接近確定的重要性,則表明存在比可接受的低風險水平更大的風險,即可能未被發現的錯報連同審計過程中累積錯報的匯總數,可能超過重要性。
3.注冊會計師可能要求管理層檢查某類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以使管理層了解注冊會計師識別出的錯報的產生原因,并要求管理層采取措施以確定這些交易、賬戶余額或披露實際發生錯報的金額,以及對財務報表作出適當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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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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