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內容導航】:
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章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第二節相關職業道德要求的內容。
【知識點】: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一、對獨立性的總體要求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證事務所及其人員,包括雇用的專家和其他需要滿足審計獨立性要求的人員,遵守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二、對審計獨立性的具體要求
1.項目合伙人應向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與客戶委托業務相關的信息,以使事務所能夠評價這些信息對保持獨立性的總體影響;
2.會計師事務所人員應及時向會計師事務所報告對獨立性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和關系,以便事務所采取適當行動;
3.會計師事務所應收集相關信息,并向適當人員傳達。
三、會計師事務所獲知違反獨立性的應對措施
1.所有應當保持獨立性的人員,將注意到的違反獨立性的情況立即告知事務所;
2.會計師事務所將已識別的違反獨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情況,立即傳達給需要與會計師事務所共同處理這些情況的審計項目合伙人,以及需要采取適當行動的會計師事務所和網絡內部其他相關人員以及受獨立性約束的人員;
3.審計項目合伙人、會計師事務所和網絡內部的其他相關人員,以及需要受獨立性約束的其他人員,在必要時立即向會計師事務所告知他們為解決有關問題所采取的行動,以便會計師事務所能夠決定是否應當采取進一步的行動。
四、獲取書面確認函
1.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所有受獨立性約束的人員獲取其遵守獨立性政策和程序的書面確認函。當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參與執行部分業務時,會計師事務所也可以考慮向其獲取有關獨立性的書面確認函。
2.書面確認函既可以是紙質的,也可以是電子形式的。
五、應對關系密切的防范措施
如果會計師事務所長期由同一個高級人員執行某項鑒證業務,則可能由于親密關系對獨立性產生不利影響,為此,事務所應當制定下列政策和程序,以防范對獨立性造成的不利影響:
1.明確標準,以確定長期委派同一名合伙人或高級員工執行某項鑒證業務時,是否需要采取防范措施,將因密切關系產生的不利影響降至可接受的水平;
2.對所有上市實體財務報表審計業務,按照相關職業道德要求和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規定期限屆滿時輪換合伙人、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員,以及受輪換要求約束的其他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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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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