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基礎考點:法律服務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基礎考點:法律服務。
【內容導航】:
(一)評價法律服務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二)擔任審計客戶的首席法律顧問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四章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第六節為審計客戶提供非鑒證服務的內容。
【知識點】:法律服務
(一)評價法律服務對獨立性的不利影響
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客戶執行某項交易時向其提供法律服務,例如提供合同起草、法律咨詢、盡職調査和重組服務,可能因自我評價產生不利影響。
不利影響存在與否及其嚴重程度主要取決于下列因素:
1.服務的性質:
2.服務是否由審計項目組成員提供;
3.與財務報表有關的事項的重要性。
(二)擔任審計客戶的首席法律顧問
會計師事務所的合伙人或員工擔任審計客戶的首席法律顧問,將因自我評價和過度推介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消除不利影響或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教材P30/3.3)
首席法律顧問通常是一個高級管理職位,對公司法律事務承擔廣泛責任。會計師事務所人員不得為審計客戶提供擔任首席法律顧問的服務。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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