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階段測試題:免除事務所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復習2014《審計》第二章考點:免除事務所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以下是相關練習題,供考生們進行自我測試。
【多選題】:
ABC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審計甲上市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表,并于2013年3月5日出具了標準審計報告。2013年4月30日媒體曝光甲公司對外披露的2012年財務報表存在嚴重高估當年資產和利潤的虛假信息,投資者X、Y、Z等因購買甲公司股票而遭受經濟損失,并將甲公司和ABC會計師事務告上法庭。根據《司法解釋》第七條,如果ABC會計師事務所能夠證明自己行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將可免除事務所承擔民事責任( ) 。
A. ABC事務所嚴格按照審計準則要求承接和執行審計并保持了必要的謹慎,但甲公司管理層與治理層串通舞弊導致注冊會計師未能發現甲公司重大舞弊
B. 項目合伙人確認甲公司銀行存款是否存在時是通過銀行詢證函回函予以確認的,事后發現該銀行出具的是虛假回函
C.項目組成員A負責對甲公司存貨監盤,由于部分存貨資產存放于境外,A注冊會計師未前往實施監盤,而是通過對甲公司存貨永續盤存記錄的分析來確認該部分存貨資產的存在
D.項目組成員B負責對甲公司應收賬款函證,審計工作底稿能夠證明應收賬款函證過程遵循了函證審計準則
【東奧會計在線解答】:
【答案】ABD
【解析】選項C的情形表明事務所存在過失。根據存貨監盤審計準則,注冊會計師對于重要存貨資產應當實施存貨監盤,如果無法實施存貨監盤則應當實施必要的替代審計程序,項目組成員A雖然對甲公司存貨永續盤存記錄的分析,但該審計程序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屬于注冊會計師存在過失行為,不能免除民事侵權賠償責任。選項A、B、D均符合《司法解釋》第七條明確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免除民事責任的情形。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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