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會計師事務所侵權責任的事由
【小編導言】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審計》預習知識點:會計師事務所侵權責任的事由。
【內容導航】:
1.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
2.對不實報告的界定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章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第二節中國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的內容。
【知識點】:會計師事務所侵權責任的事由
1.注冊會計師的法定業務
根據《注冊會計師法》第十四條,注冊會計師執行以下四類審計業務,即:
(1)企業財務報表審計;
(2)企業驗資;
(3)企業合并、分立、清算中的審計;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2.對不實報告的界定(第二條第二款)
(1)不實報告
會計師事務所違反法律法規、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依法擬定并經國務院財政部門批準后施行的執業準則和規則以及誠信公允的原則,出具的具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審計業務報告,應認定為不實報告。
(2)在界定不實報告時,關鍵依據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行為過程中是否違反了下列法律法規:
①法律法規,比如《注冊會計師法》;
②執業準則,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是一個完整的體系;
③誠信公允原則,具體內容與教材第三、四章有關。
(3)在界定不實報告時,主要看審計業務報告是否存在以下“瑕疵”:
①虛假記載;②誤導性陳述;③重大遺漏。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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