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稅務行政復議申請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計算題易考點:稅務行政復議申請。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 2—— 基本應用能力
考生應當在理解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的基礎上,在比較簡單的職業環境上,堅守職業價值觀、遵循職業道德、堅持職業態度,運用相關專業學科知識解決實務問題。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四章稅務行政法制第二節稅務行政復議的內容。
計算題易考點:稅務行政復議申請
1.申請復議的時間——得知稅務機關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之內。
2.復議與訴訟的次序問題
對征稅行為的爭議——三步曲:按稅務機關規定繳納稅款、滯納金或提供擔保,復議是訴訟的必經前置程序;
對其他行為爭議——復議不是訴訟的必經前置程序。
3.行政復議申請方式——可以書面申請或口頭申請;
4.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不能同時進行。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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