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選擇題易考點:關稅納稅爭議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強化提高沖刺備考期,為幫助考生們在最后階段提高備考效率,我們根據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大綱為考生們總結了《稅法》科目的選擇題、計算題和綜合題易考點,下面我們一起來復習2015《稅法》選擇題易考點:關稅納稅爭議。
本考點能力等級:
能力等級1——知識理解能力
考生應當理解注冊會計師執業所需專業學科的基本理論、基本原理和相關概念。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六章關稅法第五節征收管理的內容。
選擇題易考點:關稅納稅爭議
1.在納稅義務人同海關發生爭議時,可以向海關申請復議,但同時應當在規定期限內按海關核定的稅額繳納關稅,逾期則構成滯納,海關有權按規定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2.納稅爭議的申訴程序:
A.納說義務人自海關填發稅款繳款書之日起30日內,向原征稅海關的上一級海關書面申請復議。逾期申請復議的,海關不予受理;
B.海關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并以復議決定書的形式正式答復納稅義務人;
C.納稅義務人對海關復議決定仍然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責任編輯:roro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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