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基礎考點: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基礎備考期,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基礎考點: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
【內容導航】:
(一)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九章車輛購置稅法、車船稅法和印花稅法第一節車輛購置稅法的內容。
【知識點】: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
主要知識點 |
核心規定 |
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 |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車一申報制 |
車輛購置稅納稅環節 |
車輛購置稅征稅環節選擇在使用環節(即最終消費環節)。具體而言,車輛購置稅是在應稅車輛上牌登記注冊前的使用環節征收 |
車輛購置稅納稅地點 |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車輛登記注冊地是指車輛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戶地 |
車輛購置稅納稅期限 |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
車輛購置稅的繳稅管理 |
車輛購置稅繳納稅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1)自報核繳;(2)集中征收繳納;(3)代征、代扣、代收 |
車輛購置稅的退稅制度 |
已繳納車輛購置稅的車輛,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準予納稅人申請退稅:(1)車輛退回生產企業或者經銷商的;(2)符合免稅條件的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但已征稅的;(3)其他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應予退稅的情形 |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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