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
【內容導航】:
1.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一章個人所得稅法第六節征收管理的內容。
【知識點】: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
代扣代繳是指按照稅法規定負有扣繳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納稅所得時,應計算應納稅額,從其所得中扣除并繳入國庫,同時向稅務機關報送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
1.扣繳義務人:凡支付個人應納稅所得的企業(公司)事業單位、機關、社團組織、軍隊、駐華機構、個體戶等單位或個人,為個人所得稅的扣繳義務人。
2.代扣代繳的范圍包括個人所得稅法中的工資薪金所得、對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和財政部批準征稅的其他所得。
3.代扣代繳期限:扣繳義務人每月所扣的稅款,應當在次月15日內繳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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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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