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稿酬所得的征稅問題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稿酬所得的征稅問題。
【內容導航】:
(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二)適用稅率
(三)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一章個人所得稅法第三節應納稅額的計算的內容。
【知識點】:稿酬所得的征稅問題
(一)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1.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收入額×(1-20%)
2.關于“次”的規定(重要考點)P375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發表取得的收入為一次,具體可分為:
①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應視為另一次稿酬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②同一作品先在報刊上連載,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報刊上連載的,應視為兩次稿酬所得征稅,即連載作為一次,出版作為另一次;
③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取得收入的,以連載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④同一作品在出版和發表時,以預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應合并計算為一次。
⑤同一作品出版、發表后,因添加印數而追加稿酬的,應與以前出版、發表時取得的稿酬合并計算為一次,計征個人所得稅。
【特別提示】稿酬所得的“次”屬于經常性的考點。
(二)適用稅率
稿酬所得適用20%的比例稅率,并按應納稅額減征30%,故其實際適用稅率為14%(20%-20%×30%)。
(三)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按次計稅:
①每次收入額不足4000元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每次收入額-800)×20%×(1-30%)
②每次收入額在4000元以上的: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1-30%)
=每次收入額×(1-20%)×20%×(1-30%)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 上一篇文章: 2015《稅法》預習考點:勞務報酬所得的征稅問題
- 下一篇文章: 2015《稅法》預習考點: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征稅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