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內容導航】:
(一)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章企業所得稅法第一節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與稅率的內容。
【知識點】: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企業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組織(以下統稱企業)為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是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
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分別承擔不同的納稅責任。
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
納稅人身份 |
構成條件 | |
在中國境內成立(注冊法人) |
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 | |
居民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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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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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4《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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