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煙葉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與征收管理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煙葉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與征收管理。
【內容導航】:
(一)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征收管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五章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和煙葉稅法第二節煙葉稅法的內容。
【知識點】:煙葉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與征收管理
(一)應納稅額的計算
煙葉稅的應納稅額按照納稅人收購煙葉的收購金額和規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煙葉收購金額×稅率
所稱“收購金額”,包括納稅人支付給煙葉銷售者的煙葉收購價款和價外補貼。
收購金額=收購價款×(1+10%)
(二)征收管理
煙葉稅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納稅人收購煙葉,應當向煙葉收購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縣級地方稅務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稅務分局、所)申報納稅。
煙葉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購煙葉的當天。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
煙葉稅的征收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煙葉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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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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