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免稅項目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免稅項目。
【內容導航】: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十節稅收優惠的內容。
【知識點】:《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的免稅項目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
農產品,是指農業初級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古舊圖書,是指向社會收購的古書和舊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七)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其他個人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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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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