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稅法》預習考點:稅收征管范圍劃分
【小編導言】現階段進入2015年注會預習備考期,是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5《稅法》預習考點:稅收征管范圍劃分。
【內容導航】:
1.稅收征管范圍劃分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一章稅法總論第六節稅收執法的內容。
【知識點】:稅收征管范圍劃分
一、稅收征管范圍劃分
目前,我國的稅收分別由財政、稅務、海關等系統負責征收管理。
二、稅收收入劃分 P24
三、稅務檢查權
包括兩類:
1.經常性檢查。
2.特別調查。分為行政性調查和刑事調查兩個階段。
四、稅務稽查權
各級稅務機關設立的的稅務稽查機構,按照各自的稅收管轄范圍行使稅務稽查職能。
五、稅務行政復議裁決權
六、其他稅收執法權
如稅收行政處罰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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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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