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稅務籌劃基本方法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稅務籌劃基本方法。
【內容導航】:
稅務籌劃基本方法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十四章稅務代理和稅務籌劃第四節稅務籌劃的內容。
【知識點】:稅務籌劃基本方法
(一)利用稅收優惠政策法(重點)
(二)納稅期的遞延法
(三)轉讓定價籌劃法
(四)稅法漏洞籌劃法
(五)會計處理方法籌劃法
【例題·計算分析題】某高校退休教師鐘某,2010年10月與他人合資成立公司制的稅務師事務所,注冊資本50萬元,鐘老師占股60%,另約定股東對開辦初期的運營設施不足有籌措義務。鐘老師準備將自己擁有的一輛二手車和一套門面房注資或協議出租給事務所,可供選擇的方案有以下兩種:
方案1:二手車作價3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門面房以年租金3萬元出租給事務所使用。
方案2:門面房作價30萬元作為注冊資本投入,二手車以年租金3萬元出租給事務所使用。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序號回答下列問題(無需計算金額)。
(1)方案1中,鐘老師二手車注資行為是否需要納增值稅(營業稅)?簡要說明理由。
(2)方案1中,鐘老師門面房出租行為應繳納哪些稅費。
(3)方案2中,鐘老師門面房注資行為是否需要納增值稅(營業稅)?簡要說明理由。
(4)方案2中,鐘老師二手車出租行為應繳納哪些稅費。
【答案及解析】
(1)鐘老師二手車注資行為不繳納增值稅。二手車注資行為增值稅視同銷售,根據增值稅的相關規定,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征增值稅。該行為不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不繳納營業稅。
(2)鐘老師出租門面房需要繳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3)鐘老師門面房注資行為不繳納營業稅,以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的,共擔風險的行為,不征營業稅。該行為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繳納增值稅。
(4)鐘老師二手車出租行為繳納營業稅(2013年8月1日以后繳納增值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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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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