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耕地占用稅的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耕地占用稅的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內容導航】:
(一)納稅義務人
(二)征稅范圍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八章房產稅法、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契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第四節耕地占用稅法的內容。
【知識點】:耕地占用稅的納稅義務人與征稅范圍
(一)納稅義務人
耕地占用稅的納稅人是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或者個人。
包括各類性質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部隊以及其他單位;也包括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個人。
(二)征稅范圍
包括用于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征(占)用的國家和集體所有的耕地。
耕地包括從事農業種植的土地,也包括菜地;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等園地和其他種植經濟林木的土地;魚塘。
對于占用已從事種植、養殖的灘涂、草場、水面和林地從事非農業建設,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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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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