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
【內容導航】:
1.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七章資源稅法和土地增值稅法第一節資源稅納稅義務人、稅目與稅率的內容。
【知識點】:資源稅的納稅義務人
資源稅是對在我國從事應稅礦產品開采和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課征的一種稅。屬于對自然資源占用課稅的范疇。
作用:
(1)促進企業之間開展平等競爭。
(2)促進對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3)為國家籌集財政資金。
一、納稅義務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海域從事應稅礦產品開采和生產鹽(以下稱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的單位和個人,為資源稅的納稅人。
【歸納】關于資源稅納稅人的四點理解:
1.開采地點——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2.納稅人范圍廣泛
3.應稅與非應稅
4.有扣繳義務人的規定(含個體戶)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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