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內容導航】:
(一)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二章增值稅法第四節增值稅的計稅方法的內容。
【知識點】:增值稅的計稅方法
增值稅的計稅方法,包括一般計稅方法、簡易計稅方法和扣繳計稅方法。
計稅方法1:一般計稅方法
適用主體:一般納稅人
計稅公式:
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提示】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
計稅方法2:簡易計稅方法
適用主體:①小規模納稅人;②一般納稅人的特定銷售。
計稅公式:
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售額×征收率
【提示】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和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是一般納稅人提供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的銷售貨物、應稅勞務、應稅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計稅方法3:扣繳計稅方法
適用主體:扣繳義務人
計稅公式:
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提示】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提供應稅服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規定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相關鏈接】代扣代繳增值稅適用稅率的確定:境內的代理人和接受方為境外單位和個人扣繳增值稅的,按照適用稅率扣繳增值稅。
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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