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稅法》基礎考點:關稅征收管理
【小編導言】2014年注冊會計師報名時間為3月31日至4月25日,現階段進入2014注會基礎備考期,是打牢基礎的重要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4《稅法》基礎考點:關稅征收管理。
【內容導航】:
1.關稅征收管理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科目第六章關稅法第五節征收管理的內容。
【知識點】:關稅征收管理
關稅征收管理的主要規定有:
1.關稅的申報,進口應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應自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關稅的繳納應自海關填發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
2.關稅的強制執行措施,包括加收滯納金和強制征收。
3.關稅的溢征和補征、追征:
情況 |
關稅規定 |
溢征 |
海關發現應立即退回;納稅人發現自納稅之日起1年內書面申請退稅并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
補征 |
海關發現自繳納稅款或貨物放行之日起1年內補征 |
追征 |
海關發現在3年內追征,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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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龍貓的樹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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